携带自制手枪招摇过市 勉县农民张宝成被判三年半
2008-10-30 来源: 华商网 【我来说两句】
本报汉中讯 (记者张红中) 私自制造枪支,时常携带招摇过市的勉县男子张宝成近日被勉县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今年56岁的张宝成是勉县定军山镇右所村农民。曾因犯爆炸罪被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7年11月,张宝成以防身为由,私自购买收集无缝钢管、冷拔丝、弹簧、步枪子弹、焊条、黑火药、电焊机、钢锉等物,在家中非法制造可拆卸的双管手枪一支及三管手枪半成品一支。张宝成将黑火药及步枪子弹装进可拆卸的三根枪管内,随时可击发使用。张宝成平时将制造好的双管手枪存放在摩托车后备箱内,每次出门随身携带。
今年3月1日,张宝成携带手枪去新铺赶集返回途中,在108国道铜钱坝村路段与一辆农用车发生碰撞,该枪被撞落在地,后被现场的交警查收。勉县检察院在交警大队审查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了张宝成非法制造枪支的犯罪行为后立即进行了立案监督,勉县公安局遂对该案立案查处。后在勉县法院审理中,张宝成认罪态度较好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张红中)
